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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的是:2013年6月28号上海某公司在重庆市某房地产公司承包项目安裝工程
我想咨询的是:2013年6月28号上海某公司在重庆市某房地产公司承包项目安裝工程 我想咨询的是:2013年6月28号上海某公司在重庆市某房地产公司承包项目安裝工程,上海某公司又把这项工程转包给苏州1家安装公司,苏州市安装公司又把这项工程转包给1个没有资质,没有公司,沒有合同,只有书面协议的王某,由于重庆工程进度紧,然后上海公司从上海调刘某到重庆工地,在2013年7月15号摔盆骨骨折,象这样的事件王某,刘某是要承担责任吗
2014-04-23 13:14 短信用户(江苏-苏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04-23 13:14
你好,发包,总包和分包承担连带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4-04-23 13:30
发包,总包和分包承担连带责任。
3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04-23 15:18
你好,若发生工伤,造成人身损害,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伤残等级情况,计算赔偿情况。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致残待遇。包括:医疗费、交通伙食补助费、安装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4 110网律师  2014-04-23 17:27
属于工伤,由公司承担责任。
5 陈晓云律师  2014-05-04 23:47
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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