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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伤人
无意伤人 在一年前我在某个工厂里上班跟同事发生口角`我用刀砍伤对方`事后经过调解~我付医药费还有营养费等~`而且双方同意签了民事处理书~事后一年了~!我现在的问题是我想把这医药费的清单和民事处理书丢掉~!不知道可以不?如果我丢了~!我就是怕他那一天来找我索赔~~!我该怎么办呢
2010-10-30 13:02 VtL3036(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30 13:09
处理这个事情的经过在厂里面如果有工作记录,有档案的话可以丢失。否则在调解处理过两年后丢弃。
2 110网律师  2010-10-30 18:58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年,但时效问题也是可能被解决的,建议再保留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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