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无意伤人,怎么赔偿? 二个10岁小孩在校园玩耍,上课铃响了,二小孩同时向教室跑去,其中A跑在前面,不小心被跑在后面的B的一条腿给绊了一下,摔倒后右手骨折.其后B家长带着礼物上门看望.A家长在收到保险公司赔付的部分医药费后,要求B家长赔付剩余医药费和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的自费药,请问这种要求是否合理?应该如何赔偿?责任在谁?
2008-12-23 23:02 huo(江西)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年12月24日 09时38分
不合理,属于过失行为,双方都有过错,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2 苏世春律师 2008-12-23 23:11
合理 如果学校没有责任的话 应当b家长赔偿的
3 110网律师 2008-12-23 23:29
合理 合法 属于民法学上的公平责任
4 张仁东律师 2008-12-24 07:55
合理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赔偿义务
5 110网律师 2008-12-24 09:01
只要是合理的费用,B家长应该给付。
6 110网律师 2008-12-24 11:07
民事侵权,家长承担的转承责任,本案是监护责任。医药费(合理部分)应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