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我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给借了外债说是买房子,当是一点也不知道,现在在二审中法官判决我要承担一半外债,这外债好几笔,有一笔的截止还清日期是2011年底,这个外债还需要还吗?还有另一笔是到2012年年底,那我如果2015年初债权人没和我要,那我还需要还吗?我怀疑借条是假的,申请法院鉴定,法院也不理我,现在终审了,所以请律师们想想办法谢谢您,需要申诉吗?
2014-04-22 15:57 love19……(北京) 已有 19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22 16:00
这是可以申诉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4-04-22 15:58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3 李建成律师 2014-04-22 16:01
共同债务是要共同承担的
4 刘青芳律师 2014-04-22 16:02
你好,可以及时申诉。
5 杨永存律师 2014-04-22 16:03
看具体案情才能决定是否申诉。正常的两年过诉讼时效。申诉必须在半年内,否则机会都没了。
6 孙新律师 2014-04-22 16:05
婚姻期间共同债务是要共同负担的。
7 何峤巍律师 2014-04-22 16:09
可以另诉或再审
8 徐卫东律师 2014-04-22 16:15
搜集证据,根据证据,申请再审。关键是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章 证 据
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章 证 据
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9 110网律师 2014-04-22 16:24
您好,如有新证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相关事宜,可以申请鉴定
10 李同红律师 2014-04-22 16:50
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再审。
11 怀向阳律师 2014-04-22 16:55
你好,婚姻期间共同债务是要共同负担的。
12 冯磊律师 2014-04-22 17:06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13 风志律师 2014-04-22 17:27
你好,建议带相关书面材料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14 孙新律师 2014-04-22 17:31
相信自己判断,要聘专业律师申诉。
15 王艳玲律师 2014-04-22 18:25
如果不服可以申诉
16 常路律师 2014-04-22 18:43
您好,属于共同债务,共同负担的
17 孙新律师 2014-04-22 20:46
你好,开庭时可以主张诉讼时效已过。现在只能申诉。
18 孙新律师 2014-04-23 10:22
你好!如果认定用于买房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话,所购买的房子也应该属于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分割房产。
19 孙新律师 2014-04-23 15:47
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共同财务,一般指用于共同生活。建议结合案件材料确定下一步维权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