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原单位员工未作处理 我是西麦斯天津建筑有限公司的,我公司于今年4月份被天津建材集团收购,现剩下不到20人多数为无固定期合同。在此之前西麦斯将单位内,行政及其他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结账处理,生产部门领导全部结账完毕。只剩工作人员不到20人。公司未做任何表态,现已完成收购。公司已转入建材名下,现要求我们继续上岗工作,请问他们的做法是否合法。
2014-04-22 09:20 熊晓鹏(天津)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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