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请问:我今年54岁,在工厂上班,当时已经下班,有的人已经回家了。由于天气很热,我在里面吹电扇,不一会铁水遇到雨水飞溅,把我的左眼烫伤了。后来去医院检查,并做了手术,费用都是工厂出的。不过现在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的视力还没有恢复,还是看不见东西。我去找工厂理赔,工厂说我要的太多了。所以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估计能得到多少钱的补偿。
2010-10-30 08:56 ymf123……(湖北-武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30 10:09
如果在下班期间 就不属于工伤 上班期间属于工伤
2 110网律师 2010-10-30 10:28
你这种情况,不一定能认定为工伤。你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则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要求赔偿。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则按人身损害来索赔。至于赔偿金额,要等到做劳动能力鉴定或伤残鉴定后,一项项地计算。
3 110网律师 2010-10-30 11:20
曾代理过一模一样的事情,结果很理想。
4 110网律师 2010-10-30 18:19
你好。下班期间不属于工伤。
5 110网律师 2010-10-31 00:32
聘请律师争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