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是否违法? 某公司以产品优势同做广告为由同我店铺签订合同,我店招牌给予其做广告,每月给我方补贴,并收取我方营业执照,税务证,机构代码等复印件盖上我店公章(这些复印件上写上:此执照仅供某公司存档并盖上我方公章),对推销公司产品没有强制性,但倘若A公司以我店方式向其他店铺签订一样合同,签多之后A公司在我方不明情况下向以我方为其下属实体店向银行或其他机构大额赁款后逃离,我方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某公司原来的产品同现在同我方提及后期产品虽有关联却有所不同或可能后期没有产品,因为我方没去过某公司进行核实,倘若某公司真的有违法或犯法等行为我方是否被追究??我方能否维权????
2014-04-21 18:18 12345.……(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21 19:55
这是可以诉讼维权的
2 赖贺明律师 2014-04-21 19:52
请及时报警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4-04-21 20:17
你好,建议详细了解对方经营信息,谨慎处理此事
4 陈晓云律师 2014-05-03 11:38
报警处理并提交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