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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孝感十级工伤的问题
关于孝感十级工伤的问题 我2013年7月17日在工厂上班被重物砸伤右脚趾骨和跖骨导致骨折,现已评为十级工伤,工伤前只在该厂做了10几天,伤后工资为1750元,从2013年8月到2014年3月,每月按时到账,但是我想咨询十级工伤按照孝感当地的政策能赔偿多少,停工留薪期间发的工资是否应该从工伤赔偿中扣除,公司一直对我说的是如果没评上工伤级别,这期间发的工资就多退少补,这样是否合理?
2014-04-21 09:56 wzgg92(湖北-孝感)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4-04-21 10:00
可以主张12个月工资赔偿
2 向德富律师  电话:13581346528  2014-04-21 10:02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04-21 10:00
你好,不合理。可要求支付医疗费、交通伙食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另外,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4-21 10:01
你好,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 孙新律师  2014-04-21 10:14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
6 110网律师  2014-04-21 17:29
你好,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照受伤前的工资标准发放,最低也不能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十级工伤按照当地的标准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至少可获赔7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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