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被除名但没有书面通知是否违规 我因79年回城潮顶替母亲在环卫所工作,85年因刑亊被判刑,也不知被除名,当时也沒有劳动合同,釋放后也不能进单位,所以一直未能参加工作,而且本人档案,是因本人办理劳动手册,好不容易于2003年4月才在单位找到,本人才送到社保中心,单位不负责任的作法是否渎职违规,除名合法吗?敬请指点.
2010-10-29 12:16 qw周阿根a……(上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29 15:21
被追究刑事责任且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属于单位法定除名的理由。
个人认为单位做法欠妥但不违反规定。
个人认为单位做法欠妥但不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