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关于租用农田合同违约地上物如何处理? 2008年10月14日签订租地时约定合同到期2013年4月14日,每两年付一次,10月14日之前付钱。违约方每亩10000元违约金!因京包高速需要占地,对方为了获取大量补偿在地上种植了大量雪松,现已大部分死亡高速已经评估完毕没有给钱也还没有动工。今年到付钱日期已过现在连对方人都找不到,现在我们想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索要违约金及清理地上物!请问各位律师:地上物应当如何处理?法院又会如何判决?
2010-10-29 11:01 张伟一(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0-29 11:02
协商不成诉讼。
2 孙新律师 2010-10-29 11:32
建议聘请律师分析你们的资料,然后再起诉到法院.
3 李建成律师 2010-10-29 17:00
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处理。
4 赵江涛律师 2010-10-29 17:20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