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问题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2008年买的房,当时是2258\平方米.当时当地物价局文件核定2300一平方米,开发商最大限度可上调5%,文件规定包含进户门,车库门.外接水电,,开发商不得在房价外乱设项目,重复收费.可现在合同上多收了以上三门的费和水电的费,现在与开发商讨要这些费时,他说我们的房价不满2300,要补全这些钱才能退这些.这种说法是成立?
2010-10-28 19:36 vxx480(江苏-盐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0-29 14:17
不成立,应按照购房合同约定价格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