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支援 您好,2013年我在南京从事代理礼品工作,由上家礼品公司提供货源和办公地点还有一些办公设备,后期我与一个朋友签订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是我以个人的名义与这个朋友签订的,协议的内容我是甲方,朋友是乙方,但乙方需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制度。乙方为独立部门,人员招聘,人员工伤及其他事项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个朋友年业绩必须完成50万,并交2500块钱的押金,如果业绩完成押金如数退还,如完不成业绩少于十万从押金里扣除一千块钱,以此类推,协议期限为一年。但现在是协议不到五个月我这个朋友不想做了,并要求我退还押金,而且前期他还欠我一千多块钱的货款,我没有答应并要求按照协议来办事,但他不同意,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拿走上家给我用的办公用品(电脑一台)现在我要求他退还,他不愿归还,我该如何保护个人利益?补充一条,他拿走的这台电脑是他自己个人的,但原来他和我商量是把个人的电脑和公司的电脑换了一台,那也就是相当于他换回来的这台电脑不属于他个人的是吗?
2014-04-15 23:53 陈海龙111(江苏-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4-16 00:44
建议你们协商处理,如果因为代理的事情产生纠纷可以先报警备案后通过法院诉讼处理。
2 胡爱军律师 2014-04-16 05:35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3 余成虎律师 2014-04-16 11:07
既然已经交换,那么这台电脑就属于公司了,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归还原物。
4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04-16 12:35
你好,协商不成可起诉。
5 杨娅律师 2014-04-16 13:39
如果协商无果的话,可以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