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一个协议书有法力效果吗? 车辆事故,我的全责(报保险将对方车辆修好)对方还要求我赔误车费2000元。并且写了“一次处理协议书”,内容是双方调解针对车辆维修需要一定时间,导致对方不能正常使用车辆,我方向对方赔付损失费2000元,作为此事故的一次赔付,双方今后认同此事故处理方式不得追究。请问我需要赔钱吗,请法力效果吗!
2014-04-15 22:13 jy1388……(云南-昆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4月15日 22时19分
有法律效力。
2 胡常明律师 2014-04-15 22:28
签订了的话,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应严格遵守。就算未签订,按司法解释规定,负事故责任一方得赔偿对方车辆维修期间的替代性交通工具合理费用。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