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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关于竞业限制期间经济补偿金标准数额的问题
劳动合同中关于竞业限制期间经济补偿金标准数额的问题 个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在“保守商业秘密”条款下,敬业限制期间,企业每月支付给我的经济补偿金有无标准数额规定???,具体是由双方约定吗?假如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很少,而约定的违约金很高,对我个人是不公平的。
2014-04-15 16:43 华元集团(山东-潍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4月15日 16时51分
约定的补偿金标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4-15 17:50
劳动仲裁
3 孙新律师  2014-04-15 17:00
劳动合同法只允许就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和约定服务期限两类条款约定违约金,除非之外约定的违约金条款都是不合法的。如有不解,请及时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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