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在消防未通过的情况下出租 乡镇府门面招商 在我店铺使用一年以后 消防部门才来查消防 消防在出租之前没有通过消防鉴定 这是我们的责任还是乡政府的责任 而且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 吧店的装修平面图交给政府部门查看过 也没说有什么不妥 我租的是一到三层 理因里面的面积都是我们使用的 一年之后说楼梯那里是公共部分 他这样的说法对吗?
2014-04-14 16:48 赵小红@(江苏-南通)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04-14 16:50
你好,这种做法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