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责任问题 A是收玉米的,在收玉米的过程中,他雇佣一组人员跟打玉米机器来打玉米,他雇佣了B以及C等十个人来打玉米,是长期和作的关系,因为B家里有打玉米机器,所以B为组长,什么时候开工都是B负责联系的,平时结算工资的时候也是收玉米的A把总工资发给组长B的,再由B发给其他人。但是在C在用摇把启动机器时,不慎被摇把打中右眼,至右眼失明,眼球摘除,请问医药费用、伤残费等费用应由谁来承担,是收玉米的A还是被雇佣的组长B来负责?
2014-04-13 08:52 axraxr(辽宁-鞍山)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4-04-13 08:54
收玉米的承担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13 09:03
由B来负责的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4-04-13 18:41
应当由雇主赔偿。
4 张世杰律师 2014-04-13 08:59
如果都受雇于A,A承担责任!
5 王永远律师 2014-04-13 08:59
应该由收玉米的A进行赔偿!
6 梁志律师 2014-04-13 09:37
雇主承担责任
7 张俊杰律师 2014-04-13 09:40
雇主承担责任
8 马军烨律师 2014-04-13 10:11
您好,
雇主承担。
雇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