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个3岁半的女儿,我们夫妻都是老师,经济条件相当,孩子1直是奶奶爷爷带大的 您好,我有个3岁半的女儿,我们夫妻都是老师,经济条件相当,孩子1直是奶奶爷爷带大的,现因感情不合想离婚,我想知道孩子会判给谁啊,我父母也可以帮我带孩子。
2014-04-11 21:32 短信用户(北京)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4-04-11 21:33
男方机会大。
2 常路律师 2014-04-11 21:34
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 杨晓波律师 2014-04-11 21:39
你好,孩子抚养权是以有利子女成长为原则综合判断的,你需明确你们双方谁的条件更优越一些,孩子跟谁成长有利。另,非常重要的一点,夫妻感情破裂后,孩子跟谁一起生活也是闲着司法实践中判断的一个标准,建议,感情破裂后尽量和子女一块儿生活
4 风志律师 2014-04-11 21:40
从你陈述的情况来看,孩子由男方抚养的可能性比较大。详情可来电咨询。
5 李建成律师 2014-04-11 21:42
男方的机会更大
6 赵江涛律师 2014-04-11 22:13
男方的机会更大
7 王艳玲律师 2014-04-11 22:24
关键要看谁能掌握主动权。
8 怀向阳律师 2014-04-11 22:41
你好,双方如果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的话,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权的。
9 陈晓云律师 2014-04-12 07:19
男方更有优势
10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4-12 09:00
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可以委托律师为其争取抚养权,具体法律问题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11 徐卫东律师 2014-04-12 18:28
由男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12 孙新律师 2014-04-14 10:20
你好!抚养权建议先协商,无法协商法院通常会将孩子判给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孩子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的话,男方优势会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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