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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利损害问题
人身权利损害问题 2010年10月21日下午三点左右,我哥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被某某区域的警察开辆面包车强行将其带走。直到二十二号,凌晨五点五分本区域的警察告知我家人哥哥在某某医院生命垂危让我们去见最后一面,直到一点得知医院宣报死亡。
死亡原因,头颅骨破裂。据某某区域的执法人员称在押送途中因其跳车造成。现在司法机关进行调解。问:应该赔偿多少?我们想咨询下,可否告其玩忽职守罪?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10-10-26 13:37 苍之封印(广西-贵港)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10-26 15:43
你好,可以向检察院投诉。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2 110网律师  2010-10-26 14:29
建议及时请求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3   2010-10-26 15:14
即使像其上级公安机关反应,同时也可以向当地检察院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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