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证据问题! 我单位一个同事乘便车坐着另外一个A公司的车出去办事,途中在正在整修的道路上遭遇车祸,导致伤残,去年我们起诉A公司,法院判决A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责任,现在我们想起诉事故的另一方B要求其承担剩余部分责任。在同事受伤后,有一部分钱是A交的,大约有3万左右,相应的缴费单据也在A处,距离我们比较远!
请问,如果,我们起诉B,相关证据即A处的3万余元的缴费单据,在之前的诉讼中,法院处留存的复印件可否?
请问,如果,我们起诉B,相关证据即A处的3万余元的缴费单据,在之前的诉讼中,法院处留存的复印件可否?
2010-10-11 12:17 qhxqzw(山东-烟台)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徐学春律师 电话:13589834209 2010年10月17日 12时59分
可以复印后盖法院查询章等。。。。。。。
具体可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维权。。。。。
具体可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维权。。。。。
2 110网律师 2010-10-11 13:32
让法院在复印件上盖章,这样就可以了。
3 110网律师 2010-10-13 13:29
可以,如果对方不认可,可申请法院发函到该外地法院调查。
4 110网律师 2010-10-15 18:47
可申请法院发函到该外地法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