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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已出售的房产是否还享有居住权呢?
我对已出售的房产是否还享有居住权呢? 我是外地知青子女,户口落在了亲戚房子中,现在这亲戚在隐瞒我的情况下,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人,请问,我在本市无住处,户口现在还在亲戚卖掉的房子中,我是否对我亲戚已卖掉的房子仍有居住权存在呢?一般来说户口所在地也就是居民的合法居住地,即使房子卖了,也只能对卖房的本人来讲失去了居住权和产权,但并不会影响到户口簿里其他成员的居住权是吗?另外,我亲戚在卖房时隐瞒我,也隐瞒了下家。

我咨询了一个律师,他告诉我可以和现在的房主打官司,要求居住。因为依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经常居住地”应当理解为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并有长期居住目的的。如果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尚未迁入另一地,又无经常居住地的,仍应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2014-04-09 18:25 645412……(上海-闸北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电话:18917186208  2014年04月09日 22时15分
你咨询的律师忽悠你呢,有户口不代表有任何权利。你没有居住权。
你若没有权利,对方卖房自然不需要征求你意见。
2 孙新律师  2014-04-09 18:38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 韦云律师  2014-04-09 19:18
你好,如果该亲戚的房子是商品房,无论买卖前后,都没有你任何权利。
4 110网律师  2014-04-09 19:45
你可以起诉要求你亲戚对你房屋补偿的。
5 张向锋律师  2014-04-09 20:01
房屋所有权与户口无关。你不是产权人,没有居住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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