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条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的问题 请问分手后对方打了张借条,内容是,今日借到某某人民币5万元整,约定于2014,4月115日还清,(这个有效吗?)现在日期快到了,他说重新给我打张借条,这样有法律效力吗? 让他是和上面第一张的借条打的一样,还是重新写一份更详细一点的借条呢? 这钱到底能不能追回?
2014-04-09 15:02 leilei……(北京-昌平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年04月09日 15时04分
您好!
有效的。
再重新打一条借条,也可以的。
以后的如若不还钱,追诉时效等对你有利的。
详情可来电来访。
有效的。
再重新打一条借条,也可以的。
以后的如若不还钱,追诉时效等对你有利的。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09 15:09
这是可以要回来的
3 110网律师 2014-04-09 15:04
有效的。
4 钱亚芳律师 2014-04-09 15:07
你要考虑你交付借款的衔接问题。
5 陈晓云律师 2014-04-09 15:10
在到期后2年内起诉。
不起诉,只换条的,再另约定还款期。
不起诉,只换条的,再另约定还款期。
6 110网律师 2014-04-09 15:13
建议你到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因为这金额仅伍万元,是现金给对方的,是借款并不是补偿款或其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