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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结婚两个多月,两个人感情不合,想离婚。当时南方给女方订婚结婚5万块钱
刚结婚两个多月,两个人感情不合,想离婚。当时南方给女方订婚结婚5万块钱 刚结婚两个多月,两个人感情不合,想离婚。当时南方给女方订婚结婚5万块钱,男方想要回,在法律上允许吗
2014-04-08 20:04 短信用户(山东-济宁)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向德富律师  电话:13581346528  2014-04-08 20: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 110网律师  2014-04-08 20:56
关健要看你们结婚后共同生活没有。
3 110网律师  2014-04-08 21:53
你好,登记后一般无权再要回彩礼,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4 杜飞律师  2014-04-09 11:45
看双方共同生活情况,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5 110网律师  2014-04-09 14:55
登记后一般无权再要回彩礼,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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