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 我与前房东签订了五年的门市租用合同,刚 满一年,房东把此房卖给了现房东,现房东要求我与他重新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我能签吗?(如果他不难缠,我可以和他签的,但他的条件很苛刻.)
现房东说此房他买成300百万元,要求我得付10%,也就等于30万元的无息房屋安全使用保证金,况且我与前房东的合同之间并未注明得交房屋安全使用保证金的.这中途要求我交,我得交吗?
现房东说此房他买成300百万元,要求我得付10%,也就等于30万元的无息房屋安全使用保证金,况且我与前房东的合同之间并未注明得交房屋安全使用保证金的.这中途要求我交,我得交吗?
2014-04-05 22:37 sglin(四川-凉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04-06 13:45
您好,买卖不破租赁。你与钱房东的合同继续有效。对新房东的无理要求你可以拒绝。
2 110网律师 2014-04-05 22:44
你好,买卖不影响租赁,新房东无理要求,建议不用理会,若其要求你搬离,你可以起诉维权。
3 110网律师 2014-04-06 21:51
你好,1、买卖不破租赁,可以要求新房东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2、不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