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 房管局确权错误,我根据房管局的指引要求有关单位出一份证明,但有关单位拒绝出,于是我到有关行政机关上访。从发现确权错误十天内,我就去找房管局,但发现错误后距离现在的时间已超过60天,现在我想去申请行政复议,请问是否已过诉讼时效?(现在仍然在上访,没有间断过),上访是否属于有正当理由,申请复议的诉讼时效是否应该中断?
2010-10-25 00:26 TYONG(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0-25 13:52
上访不属于正当理由,但你可以试试,如果不行,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直接到法院起诉房管局。
2 110网律师 2010-10-25 15:53
确权书上应该有关复议的时间规定的,如果还有其他的途径,我不建议上访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