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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
房屋确权 父母去世后,姐妹和弟六人签订一份协议,弟弟分得一套卖房款。姐姐和妹分得一套卖房款。我没有分得任何东西,只有我儿子继承了一套房子,这份协议经过三年大家协商签订的。各位继承人都无异议。我儿子的这套房子,当年是我母亲以姐姐的名义出资购买的,是姐姐单位买不完的福利房,可以以职工的名义家属去购买。几年过去了,我多次找姐姐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姐姐都以各种理由推托了。我该怎办?请大家帮忙..有什么法律条文吗?
2010-08-13 11:40 fMy997(河南-洛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13 11:51
单位的福利房具有专属性,外单位不得购买。鉴于此,房产过户就有了问题。但这套房子又是你母亲出资购买的,由你儿子继承了的。因此,房屋的所有权因无法过户而应仍归你姐姐所有,但你姐姐应按市场价支付给你儿子相应的房款。
2 110网律师  2010-08-13 11:55
你可以依据家庭协议约定依法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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