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连带责任 我公司卖给员工一辆夏利车,全款已付,因身份证没有带,因此发票就没有开据。《有公司收款收据证明》当天这个员工就开车去买保险,保险公司还没有到,就在路上肇事了,《有临时牌照》。根据最新侵权法,这种情况我公司有连带赔偿责任吗 ???
对方说车辆没有上牌照,《属商品车》车辆所有权是我公司,这种情况我公司也可以有连带责任吗???? 请高手。
对方说车辆没有上牌照,《属商品车》车辆所有权是我公司,这种情况我公司也可以有连带责任吗???? 请高手。
2010-10-25 00:12 liuqin……(辽宁-大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毛健民律师 电话:13624983548 2010年10月25日 12时22分
如果有证据证明购车款已付,则你公司不承担责任。
2 王军律师 2010-10-25 07:12
公司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