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中的连带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中的连带赔偿责任 地税局的司机在节假日醉酒肇事逃逸后被查获,地税局想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在哪里?司机节假日驾驶汽车是经领导同意的。还有司机和单位是属于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关于地税局有没有赔偿责任,具体的法律条文是什么?谢谢
2009-08-05 13:27 binghu……(山东-威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8-05 13:34
地税局是车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 邓德清律师  2009-08-05 16:21
在节假日里司机驾车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不是职务行为。
司机与单位是劳动关系。
地税局应当在节假日里禁止公车私用,承担管理方面的责任,不应当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3 110网律师  2009-08-05 17:12
在节假日里司机驾车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不是职务行为。
司机与单位是劳动关系。
地税局应当在节假日里禁止公车私用,承担管理方面的责任,不应当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4 程才律师  2009-08-06 12:33
不能基于职务行为请求,但地税局有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