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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帮助:我把店面的3分之2租给人使用。自己仍然在使用3分之1,电费对方承担2/3,我承担3分之1
请求帮助:我把店面的3分之2租给人使用。自己仍然在使用3分之1,电费对方承担2/3,我承担3分之1 请求帮助:我把店面的3分之2租给人使用。自己仍然在使用3分之1,电费对方承担2/3,我承担3分之1。(我跟房东合同每月8000租金,她使用的3分之2店面我收取了她8000租金。我并没有收去对方押金,转租费用)。但房东认为我这就是转租,说我违约,不给予退押金,并且不在租给我。但今天合同就到期了。我仍然想要续合同。合同上写明我有优先租赁权。请问我这种情况还享有优先租的权利吗?当时房东本人还收取我转让费。我装修店面花了几万,她现在却要跟租我店面3分之2的人签合同,而我押金不能退,什么也得不到就得走人。今天最后1天了很着急。我想通过法律解决。这样房东应该赔偿我损失吗?
2014-04-05 09:24 短信用户(广东-佛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05 11:40
这是要赔偿的
2 江珍来律师  2014-04-05 11:37
应当赔偿你的损失。
3 陈健辉律师  2014-04-06 21:55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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