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老师的疑问 我是一名幼儿教师,最近班上有一名幼儿在游戏中摔伤手肘,造成手肘部骨头错位,孩子摔伤时,不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事后,我们及时将孩子送医,就医时产生的费用是我们在医院工作的另一位家长垫付,为此幼儿园一定要我们立即向幼儿园写借条借由家长垫付的的费用,将钱还给家长,不允许用其他方式筹集医疗费,幼儿园这一做法正确吗?幼儿园有多少责任,老师有多少责任?幼儿园如果因为这样开除老师,合乎法律?
2010-10-24 19:40 sqq6578(江苏-南通)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0-24 19:56
你好!
你说的问题,幼儿园应该承担责任。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你说的问题,幼儿园应该承担责任。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