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要支付房款吗? 我向房产公司购买房屋,已是二手房,谈好价格是100万,房产交易中心备案合同也是100万,由对方介绍到银行贷款100万直接支付给房产公司,但银行里有份200万的购房合同,但不是我的签名,结果对方以200万的合同起诉,请问我还要支付100万吗?
2010-10-24 16:56 txu839(浙江-宁波)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10-24 17:02
答;按照你签名备案合同履行。
2 孙新律师 2010-10-24 17:16
你没有签名的购房合同,对方起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不需要支付100万.
3 游飞保律师 2010-10-24 17:17
确定不是你的签名就可以。
另外,房子是有一个评估价格的。100万和200万明显不在一个评估范围内。只要100万事合理的价格,就无须过于担心。
另外,房子是有一个评估价格的。100万和200万明显不在一个评估范围内。只要100万事合理的价格,就无须过于担心。
4 2010-10-24 19:29
按你有签名的那份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