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于2009年5月28日在上班时间乘坐他公司1员工的车外出试车与另1车相撞死亡 我丈夫于2009年5月28日在上班时间乘坐他公司1员工的车外出试车与另1车相撞死亡,由于司机是工伤他的那部分赔偿是他们公司出的,对方司机由于没赔偿能力他们是连带责任所以对方的赔偿也是他们公司出的,2014年4月2日我丈夫也认定了工伤,请问他们公司是不是还要之付工伤赔偿这部分
2014-04-03 13:06 短信用户(山东-东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03 13:08
这是可以支付工伤赔偿的
2 于柱律师 2014-04-03 13:22
工伤由工伤保险机构负责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4-04-03 13:24
一般由交警出具的责认认定书划分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4-04-03 17:08
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5 110网律师 2014-04-03 20:29
是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6 110网律师 2014-04-05 09:37
对,他们公司负责工伤赔偿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