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纠纷 王某在林业三定前出嫁,由于种种关系村民小组将山林给了王某,在三定时王某所在的村民小组将山林承包给了王某,林权制度改革时,王某出嫁前的村民小组将山林收回,并进行林权证登记,王某要求将山林权属归自己,如何解决?
2014-04-03 10:16 许忠阳(云南-保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4-03 10:17
您好!
应当属于王某的。
详情可来电来访。
应当属于王某的。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110网律师 2014-04-06 16:39
你好,出嫁后在男方家分到过的就不能再继承原来的
3 110网律师 2014-04-09 15:36
您好!
如果王某是以承包所得主张林权,可以得到支持,但仅限于承包范围内。
如果王某是以承包所得主张林权,可以得到支持,但仅限于承包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