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押金退还问题 你好,我签的合同有这一条:如合同到期并提前30天告知甲方,同时搬出承租方或配合甲方随时带人看房,不得延误甲方接纳新住户,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房押金。如不告知或合同期内无合同规定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甲方不退乙方房屋押金。我现在要搬家,房子是26号到期,我19号通知房东,他说我违约,我觉得这条协议存在不合理,请解答一下。
2010-10-24 09:26 nxB5372(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10-24 09:48
答;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以牺牲押金为代价,汲取教训吧。
2 孙新律师 2010-10-24 09:58
按协议履行
3 刘江律师 2010-10-24 10:11
按协议履行
4 赵江涛律师 2010-10-24 10:21
按协议履行。
5 孙新律师 2010-10-24 12:51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6 易明律师 2010-10-24 16:51
按协议履行
7 孙新律师 2010-10-24 19:24
合同约定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