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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女儿是否有分割财产权利?前妻女人以结婚四十,从未尽到女儿赡养义务
前妻女儿是否有分割财产权利?前妻女人以结婚四十,从未尽到女儿赡养义务 我父亲在与我母亲结婚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前妻有两女儿。大女儿随母亲走。小女儿跟随我父亲。前妻离婚之时财产以分割,大女儿跟随前妻户口。前妻与我父亲离婚已有30余年。期间并无往来。今年我父亲意外死亡。所得赔偿,还有父亲那份遗产。前妻与她大女儿是否有索要权利?(父亲死亡之时,所有丧葬费用,他们分文未拿。父亲前妻以再婚,大女儿也有四十。父亲生前口头说过财产不留给大女儿,可是由于父亲是意外死亡。)但是在前妻与我父亲离婚时已经分得财产,  中间与我父亲已有将近30年没有来往了,也从未尽到女儿赡养义务。后来的大部分家业也是我父母所置办的
2014-04-02 16:23 gemma1……(辽宁-沈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4-04-02 22:22
大女儿有继承权。
2 刘顺平律师  2014-04-02 16:29
你家的财产首先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其中你父亲的一半在其死亡后,由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随前妻的大女儿是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她有权参与你父亲遗产的继承分配。
3 孙新律师  2014-04-02 16:40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4 张俊杰律师  2014-04-02 16:50
女儿有继承权。前妻没有。可主张少分或不分。
5 陈晓云律师  2014-04-04 13:19
大女儿有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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