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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房子被房东强烈要求收回
公司的房子被房东强烈要求收回 公司当时是租的国企的空余房子,租约到2016年,现国企要求收回房子做为自用,态度也比较强硬,现在是口头通知未出书面的,而且未提相关赔偿问题,当时签的合同里有一条是“甲方不得无故收回在租房屋和无理由单方面中途终止合同及出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房租金”,但合同未规定具体的赔偿金额,这样的话我们维权的话能否继续租下去呢,如果不能继续租能要求多少赔偿呢?
2014-04-02 10:43 林方舟(上海-徐汇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聂晓东律师  2014-04-02 10:45
如果还在承租期间,强行收回房屋的么,属于违约行为,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2 李军律师  2014-04-02 10:58
如果对方没有合法理由的话,你们可以不走。
3 宋丽伶律师  2014-04-02 11:01
你好!

不能继续续租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的损失。
4 张向锋律师  2014-04-02 11:01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我的补充: 2014-04-02 11:01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5 邹高飞律师  2014-04-02 13:29
你好,如果还在承租期间,强行收回房屋的么,属于违约行为,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询,本律师间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6 110网律师  2014-04-02 21:17
你好,房东无合法理由终止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是否可以终止需要根据你们的合同约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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