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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分户
关于房屋分户 律师您好,我们家是租赁房属房管所。承租人是二伯。因为二伯在今年8月份将我母亲的户主身份变更为他自己,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得知他的这种行为属于房屋租赁条例的漏洞,已成既定事实。这套房子我们应该是共同拥有的,是爷爷传下来的,一直以来我们将大间让给他们住,我们住小间(石库门的亭子间)。因为我们两家的矛盾由来已久,我想请问我们可以要求分户吗?分户对于以后拆迁有利还是有弊呢?我们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2010-10-23 17:23 keenka……(上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1-05 19:51
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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