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法律责任。 我们给一家百货店供货,其中有一名导购销售了一产品,私下收受顾客钱,把货付给了顾客,但她同时又开了一张票,交给银台,此票白联进款台,此百货店用于下账并给供应商结款,黄联留给供应商记账,但导购员开票时,白联写的29元,黄联写的239元,直接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请问这种行为是否是犯罪,是何种犯罪行为,应付什么样的后果。
2014-03-31 16:40 xia841……(山西-大同)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聂晓东律师 2014-03-31 20:16
你好,单从数额上来看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
2 霍治平律师 2014-04-01 08:57
你好
金额没有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金额没有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