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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问题
彩礼问题 婚前丈夫手头紧,没给妻子彩礼,妻子因此不服,常吵架要,婚后两年丈夫答应给,但不明妻子真正用心,现在问:给了彩礼,担心妻子离婚怎么办?比如她说感情不合,或离家出走两年以上!能成为离婚的依据吗?若离,那妻子岂不涉嫌骗礼之嫌,丈夫不是很亏!?
2010-10-23 10:12 道正(陕西-铜川)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罗远水律师  2010-10-23 10:15
婚后给付的不是彩礼,彩礼只限于婚前给付,婚后的所得除非有特别约定,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孙新律师  2010-10-23 10:33
是的       
3 康治斌律师  2010-10-23 10:42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出于其他原因提出离婚,法院不会支持;分居两年属于法院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女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给付彩礼不是男方的法定义务,男方有权拒绝支付;再说婚后给付的不是彩礼,彩礼只限于婚前给付,因为用于给付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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