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彩礼问题
彩礼问题 订婚时男方应女方要求给了两万元衣服钱和首饰钱,并于订婚次日领取了结婚证,至今未举行仪式,现女方要求解除婚约,请问是否应退还该两万元现金?(女方订婚时承诺如女方提出解除婚约,衣服钱和首饰钱全额退还) 请问是否返还,有何法律依据?
2010-10-08 15:45 zjkcui……(河北-张家口)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任志盛律师  电话:18903132908  2010-10-22 19:31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 孙新律师  2010-10-08 15:51
如果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应当退还彩礼
3 110网律师  2010-10-08 15:54
既然已经办理结婚登记,那就只能是离婚,而不是解除婚约的问题。建议好好沟通处理为好。
4 孙新律师  2010-10-08 20:44
可以要求退还两万元彩礼钱。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