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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追回这笔钱?
怎样追回这笔钱? 我爸给一个人借了5000元 借条上写着2010年1月还2500,另外2010年7月还清,可是我爸向他追款他老说过阵子。还有个问题就是他在借款人里写的名字是他的曾用名(乡里的人都叫他曾用名),可是他身份证不是这个名。我应该如何追回这笔钱呢?需要向法院起诉吗 名字会有影响吗?谢谢
2010-10-23 08:20 zhuhuo……(广东-河源)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0月23日 08时28分
你把可以拿这个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你找证人证明他在借款人里写的名字是他的曾用名即可,当然借条是他自己写的话,你也可以进行笔迹奠定来佐证借款人是他,另外,你也可以录音作为证据!
2 李建成律师  2010-10-23 09:37
与对方协商不成 可以诉讼解决 
只要对方承认 或证明是同一人即可
3 陈晓云律师  2010-10-23 09:52
可以起诉,最好有证明曾用名与借款人名字是一个人。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0-23 10:05
可以直接起诉,找证人出庭或者由证人出具证词证明借条上名字与你起诉的是同一个人即可。
5 110网律师  2010-10-24 16:38
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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