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自己的股权证,给人担保贷款贷款人不还贷款,我在银行向我追还贷款的情况下还了这笔贷款,请问我怎样向 我于2007年用股权证给一个朋友担保向银行贷款10万元,该贷款期限为一年,到期后由于贷款人无能力偿还贷款向银行延期一年,可从08年至10年8月贷款人就一直未付过银行任何本金和利息,我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支付了该笔贷款的全部本金和利息,而现在又根本找不到贷款人,请问我怎样才能追回这笔钱?(当时他只写了一张普通的借条,注明是借股权证一本(金额),时间是半年归还,可由于我们关系比较好以至于第二次和银行续签贷款协议的时候没有让他换借条)我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吗?具体该怎么做?
2010-10-08 16:25 huangmingl(湖南-怀化)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08 16:49
需要结合你的担保合同及相关后续手续来确定你的事件如何处理。基于此案时间表个关键,因此对于时间关系很重要的。尽快找律师帮你解决问题为要。
2 110网律师 2010-10-08 16:52
你应该尽快依法向法院起诉向其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