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跟我老公领证1年多,因为感情不好,经常吵架,我现在要求离婚 请问,我跟我老公领证1年多,因为感情不好,经常吵架,我现在要求离婚,他家要求我退还彩礼,见面礼,还有首饰,我应该退还吗?
2014-03-29 18:54 短信用户(浙江-温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4-03-29 20:33
彩礼无须返还。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3-29 21:26
不用退还的 。。。
3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4-03-30 22:15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4 110网律师 2014-03-29 19:01
按照《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男方请求女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属于下面三种情形,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除此以外,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不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除此以外,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不予支持。
5 张鹏律师 2014-03-29 19:28
一般情况下,不退。
6 陈晓云律师 2014-03-30 12:32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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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回复你好,请问1下,我跟我老公因为感情不和闹离婚,有1女孩3岁,如果小孩抚养权是男方
4个回复你好,我想问下。我和我老公因为感情不合,离婚了,孩子1人1个,我现在想给孩子办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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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复你好,我和我老公因为感情不好,想要离婚,可我老公又不肯离,别人叫我起诉离婚可我叫他去
8个回复您好,请问一下,我2012年八月结的婚,已有一小孩,现在感情破裂,小孩给了他,我提出了离婚,老公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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