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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的门面,花了20万转了一个门面,做了4年,合同到期,局里说要收回公开拍租
房产局的门面,花了20万转了一个门面,做了4年,合同到期,局里说要收回公开拍租 2010年从原租户手里花了20万转让费,现在到期了,局里说要收回公开拍租,我们一起有6个这样的门面承租户,有的花了大把转费还只做了1年,我们有没有什么权益可以维护?
2014-03-26 20:33 xinsha……(湖南-长沙)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电话:13583277890  2014年03月26日 21时31分
合同到期,你们只有协商继续租赁的权益,房东不同意,就没有什么权益了。你们明知租期就几年,还大量投资,属于经营不善,预测不当,应该自己承担损失。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3-26 20:34
这是可以诉讼维权的
3 刘江律师  2014-03-26 20:40
同等条件下,你们是有有限续租权的。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3-26 21:15
你好!1、同等条件下,你们原租户有优先续租权;2、新装修的房子可以评估折价。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以起诉。
5 110网律师  2014-03-26 21:20
合同是与谁签的
6 陈松祥律师  2014-03-26 21:51
同等条件下,你们原租户有优先续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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