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和工作交接的问题 由于公司欠我和办公室同事们加班费一直不给,我们就给公司写了一份离职通知书,而且公司里已经无人可交接,我们就把需要交接的内容都一一写在纸上,连同离职通知书一起给了公司领导,公司领导现在以我们没有提前通知他们离职为由,要去告我们,请问1、在公司违反劳动合同不给加班费的情况下,我们随时通知他们离职算违反法律吗?2、由于无人可交接(办公室集体离职),把交接内容全部写在纸上给他们算交接了吗?
2014-03-26 19:29 nalza7……(天津-北辰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德民律师 电话:18522711365 2014年03月29日 22时44分
他拖欠加班费属于违法,劳动者可以立刻离职,你们现在告他,申请仲裁, 还能主张赔偿金,不受主动辞职的限制。
2 孙新律师 2014-03-26 19:3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孙新律师 2014-03-26 21:49
不给加班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
4 齐志龙律师 2014-03-27 07:39
可以仲裁
5 孙新律师 2014-03-27 10:10
公司违法在先情况下,员工提出离职无需提前告知
6 孙新律师 2014-03-27 16:21
你需要看公司的证据,如果单位没有因此造成损失,你们不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