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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种情况是否需要退还彩礼?
像这种情况是否需要退还彩礼? 我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是今年5月6号领的证.我觉得我们不适合,于是我9月6号就从他家搬出来了,他也没有打电话找过我,后来就发信息说既然不想一起过了,就去把离婚手续办了吧!但是现在他又说要还钱给他,还说先办离婚证,钱可以慢慢还.他们一共给了13800元给我爸,还有就是我下来他爸要我去学会计的学费是2600元.他现在要返还15000元给他.我想请问一下律师.我是否有返还的义务!
2010-10-19 15:26 ogd1849(陕西-铜川)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0-10-19 23:00
根据法律规定返还彩礼有三种情况: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为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针对你的具体情况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因此,你没有返还的义务。至于学费可以看作是赠与,可不予返还。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0-20 10:20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3 王琨乔律师  2010-10-20 11:53
你们同居3个月,如中间有同房,则不用退。婚姻法解释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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