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母亲名下的自有住房以母亲名义危房改造建了3层新楼,目的是改善父母、我和老婆孩子居住条件 拆母亲名下的自有住房以母亲名义危房改造建了3层新楼,目的是改善父母、我和老婆孩子居住条件。建房必备条件:1)母亲名下的集体宅基地证2)舍弃父母的自有住房3)我和老婆的出资4)没给老妈赡养费和父母付出的劳动。现在我老婆为钱闹离婚,说要回一半建房钱!请教各位律师,这建房钱怎么分给她才合理?谢谢!
2014-03-23 02:48 微信用户()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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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为父母居住的自有住房进行危房改造出建房钱,属于儿子与儿媳妇的夫妻共同债务
1个回复父母已经近70岁,辛苦劳动到老养育子女长大到各自结婚。现在父母居住的自有住房已成危房
3个回复我在广西,我和老婆出资,以我妈的名义,用我妈的宅基地和老房子申请危房改造,原拆原建
1个回复我在广西,我结婚后,在我妈的老房子,以我妈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建了新楼
1个回复在广西,我结婚后,我爸妈、我共同出资拆了我妈名下的砖瓦房进行危房改造建了三层新楼
3个回复父母3个孩子,一套房子,父去世后他的那一半其他人都放弃,过到母亲名下,现在3个子女协议谁养老房子给谁
3个回复离婚案件中,女方带孩子无房,只能随父母家居住,这样是住房困难吗?
13个回复房屋是父母买的现在老婆闹分居了说唯一回来的条件是房产证上有她的名字.我很想老婆回来孩子太需要她才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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