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我结婚后,我爸妈、我共同出资拆了我妈名下的砖瓦房进行危房改造建了三层新楼 在广西,我结婚后,我爸妈、我共同出资拆了我妈名下的砖瓦房进行危房改造建了三层新楼。新楼准建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都是我妈的名字。我和我老婆都是非农户口,户口都不在本村。现在我离婚,新楼怎么分?谢谢!
2014-01-21 19:13 微信用户(广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1-21 19:17
原则上是平分的
2 孙新律师 2014-01-21 19:17
你的那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一人一半!
3 陈晓云律师 2014-01-21 19:43
在你父母名下,你们离婚无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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