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1999年7月27号进厂到2014年3月17号老板给我终止了合同 请问我在1999年7月27号进厂到2014年3月17号老板给我终止了合同,我希望拿到陪尝
2014-03-23 00:24 短信用户(广东-佛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4-03-23 07:18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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