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家老是帮忙解答 本人去年7月份定了一套房,也付了首付,贷款33万.找了担保人,签了合同,因为在国外打工,在家里开好了收入证明,开发商和银行都同意 了(和售楼处一起亲自交到银行经理手里的),没问题了,我又出国打工了.后来银行告知收入证明不行.要开本地的收入证明,我也快递回去了公司的收入证明,后又说不行,要大使馆盖章.我又去大使馆咨询.结果大使馆根本就不管这事,回答我公司又不是大使馆开的,他们没有义务.知道现在也没能贷款,现在开发商说算我们违约.我的委托人跟他理论.他要我们现在一次付清.还要多交违约金.只是口头说,并未签合同.(期间也没人联系我的委托人要退房或是一次付清)我们现在最多能凑20万现金.他们呢不同意. 请问这样算我们违约吗,当初是他们说可以贷款的.如果我现在一次付清,还要交违约金吗
2014-03-22 10:06 李大伍(江苏-徐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3-22 10:13
你们不属于违约的,也是不用交违约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