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我开车撞倒一无证无牌照摩托车,致人脚踝处擦伤,无骨折,伤者一直说头疼,要求我修理对方摩托车,承担了全部住院费用,另外再给4000元赔偿金,我感觉4000元赔偿金太高,可是又担心对方依托头疼一直住院不出,最后法院起诉我赔偿对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高于4000元钱,现在不知道怎样取舍。我有交强险,同时对方摩托车不要了,摩托车损坏并不严重问了下维修费用只需240元,现在不知道该不该给对方修理摩托车,如果最后修好了对方摩托车对方又不要了,我还要蒙受财产损失。请律师朋友为我解惑。
  主要有两个问题:
    1。我是否需要担心公了费用高于私了费用。
    2.摩托车我现在应该给他修理不。
2014-03-20 19:36 zhubiz……(山西-长治)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03-20 19:46
一般由交警出具的责认认定书划分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4-03-20 22:52
协商不成,让其起诉
3 刘志勇律师  2014-03-21 00:21
先报警让警方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根据情况予以赔偿,协商不成让对方起诉即可,费用等方面按照实际计算即可。摩托车不用管,你有保险而且车损坏不严重。如果有需要请直接到我们律师事务所面谈。
相关法律问题